一、食堂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,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。
二、建立員工健康檢查花名冊及檔案資料,員工《健康證》實行統一保管,并隨時接受衛生監督執法部門對從業人員的健康抽查,
三、嚴格控制凡患有痢疾、傷寒、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(包括病原攜帶者),活動性肺結核,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,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。
四、發現員工咳嗽、腹瀉、發熱、嘔吐、手部皮膚破損、燙傷、皮膚濕疹或化膿、疥瘡、咽喉疼痛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,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,待查明病因,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。
五、檢查從業人員的穿戴是否規范:工作衣、帽,并把頭發置于帽內。
六、檢查從業人員個人衛生:指甲(不留長、不涂指甲油、不戴戒指),戴口罩,工作前清洗、消毒手。